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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信号灯如何分别?

2019-10-30 17:25:55      点击:
    交通信号灯是指安置在交叉路口指示车辆和行人行进或停止的具有法律效能的交通指挥工具,由红灯、绿灯、黄灯等彩色灯光信号组成。

    它是交通信号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道路交通的基本语言。交通信号灯可分为: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车道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



    交通信号灯的分类

    交通信号灯有圆形之红、黄、绿三色灯号及箭头图案,以时间更迭方式,分派不同方向交通之行进路权;或仅含红、绿二色之圆形灯号,以管制单向轮放之交通。一般设于交岔路口或实施单向轮放管制之道路上。

    根据依运转方式可分为:

    定时信号灯

    交通感应信号灯
 
    交通调整信号灯

    行人专用信号灯系配合行车管制信号灯使用,以附有“站立行人”及“行走行人”图案之方形红、绿两色灯号,管制行人穿越街道之行止,设于交岔路口或道路中段。

    特种交通信号灯包括:

    车道管制信号灯系以附有叉形及箭头图案之方形红、绿两色灯号,分派车道之使用权,设于道路中段或收费站。

    多时相路口四灯号时相信号灯(用于T.Y字型交叉路口或是禁止左转.右转.进入路口,会限制车辆左转时间)。

    多时相路口五灯号时相信号灯(用于三线道左右的十字路口,以红、黄、左转绿箭头、前行绿箭头、右转绿箭头等5个灯号来管制车辆行进及限制车辆左转时间)。

    铁路平交道信号灯系以并列之圆形双闪红色灯号,禁止行人、车辆穿越铁路平交道,设于铁路平交道前。

    行人穿越道信号灯系以并列之圆形双闪黄色灯号,警告接近车辆应减速慢行,如有行人穿越须暂停让行人优先穿越街道,设于斑马纹行人穿越道标线前。

    特种闪光信号灯系以单一镜面之闪光红或黄色灯号,警告接近之车辆注意前方路况,应先暂停或减速慢行,再视路况以定行止,设于交岔路口或危险路段前。

    盲人音响信号灯系以行人专用信号灯或行人穿越道信号灯配合固定音源之设置方式,以音响告知盲人可通行之方向及警告车辆驾驶人有盲人通过。视需要设于盲人旅次集中地点附近之交岔路口或路段。

    匝道仪控信号灯系藉圆形之红、黄、绿三色灯号或红、绿二色灯号之更迭,管制车辆在入口匝道上的行止,以达到限制车辆进入高速公路主线之目的,设于入口匝道与加速车道连接之位置。其运转方式可以为定时信号灯或交通调整信号灯。